實現海關行政許可事項在線辦理和一體通辦-COSCO海派
海關總署出臺多條措施,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
2022年09月22日 10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四)助力國際分撥中心融合發展。支持不同貿易方式的物流相互融合,助力南沙綜保區打造商品供給鏈治理平臺。支持南沙特色分撥產業發展,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條件下,推動南沙建設集聚全品類、拓展多業態、輻射國內外的國際分撥中心。
(三)促進口岸物流多維發展。在符合條件的港口深進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海運中轉集拼業務。穩妥擴大“灣區一港通”模式試點。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共享國際貨運中心(南沙)運作,支持貨物在南沙口岸“一站式”辦理通關查驗手續后,便捷快速運至機場出口。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用“跨境一鎖”,積極參與粵港澳跨境合作項目。支持南沙國際物流中心、國際通用碼頭、南沙港五期工程等建設,完善口岸配套查驗設施。
(十二)積極服務國際交往新平臺。支持全球人性主義倉庫和關鍵建設運作,實行海關便利化通關治理模式。支持南沙探索舉辦“一帶一路”相關主題展會,以及國際金融論壇(IFF)全球年會等國際重要論壇、大型文體賽事等對外交流活動,保障職員、物資的高效監管和通關服務。強化中歐安智貿合作,根據中歐雙方合作實際需求,在保障數據安全的條件下,實現海關間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助力維護產業鏈供給鏈安全暢通。
(六)支持跨境電貿易務發展。優化跨境電商進出口商品退貨治理,深化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合包”措施運用,支持南沙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業務。加快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實施“一地備案,全國通用”,國際貨運空運價格,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海外倉業務發展。
(二)便利粵港澳三地職員往來。對享受國家高層次留學人才和海外科技專家待遇的科研職員及其行李物品給予通關便利。支持地方政府爭取游艇自由行政策全面落地南沙。支持南沙客運港拓展航線,提升智能通關水平。支持探索在南沙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支持海關健康申報信息與廣東省“粵康碼”、香港“港康碼”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疫情聯防。
(八)助力汽車產業鏈發展。支持在南沙綜保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符合性整改等業務。支持企業依托綜保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保稅展示交易業務。綜合運用綜保區、出口監管倉等政策上風,支持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等產業發展,對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配件便捷通關。
(十六)強化粵港澳三地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合作。充分發揮海關與地方法院聯合設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處中心功能,將司法調解等機制廣泛引進侵權糾紛產生初期,實現知識產權糾紛調處一站式處理,提前化解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減少權利人訴訟、倉儲等各項費用支出,便利權利人維權。
(十四)優化信用培育賦能企業發展。提升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信用培育、信用監管、信用服務水平,對“專精特新”、先進制造業、貿易新業態等相關領域重點企業開展信用培育,發揮示范作用。深進推進“雙隨機、一公然”,深化海關與其他部分核查領域部分間聯合抽查。
一、促進大灣區要素便捷活動,增強國際航運物流關鍵功能
(五)支持中歐班列快速發展。落實《海關支持中歐班列發展的措施》,支持南沙港南站開展中歐班列業務、拓展中歐班列線路,加強與內陸、內河、海運貿易通道對接,提升南沙港區集疏運和臨港產業發展水平。
(十)支持南沙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推動南沙高質量實施涉及海關領域相關條款,助力區內企業充分享受RCEP政策紅利。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國際高水平自貿協定規則,加大壓力測試力度。
四、加強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支持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桿
(十三)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專項行動措施常態化,大力推廣應用進口貨物電子提貨單、設備交接單,推動實現全流程無紙化作業。積極配合落實啟運港退稅政策,推動擴大政策適用范圍。支持在南沙試點對農產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檢商品檢驗實施采信。用好用足“優化船運進境散裝糧食檢疫審批流程”自貿創新舉措。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藥品、醫療器械便利通關。優化海關實驗室布局,提升口岸技術支撐保障能力,進步口岸通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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